本周六(12月19号)组织全国大学生四、六级考试工作,为进一步严肃考纪,明确监考老师的职责,对相关考试注意事项再次进行强调。
一、考生部分
1.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、学生证和身份证才能进考场,缺一不可。如准考证遗失,于12月18日上午10:00到老行政楼二楼右手第一间教务处考务中心补办。
2.如考生身份证件遗失,必须于考前及时办理户籍所在地的户籍证明(户籍证明上需贴上本人近照且加盖有清晰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印章,常住人口信息登记表不可以),以及同时出具本人学生证,否则禁止进入考场。
3.请考生自备2B铅笔、黑色字迹签字笔和接收机,不准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及快译通、文曲星、字典等学习工具及包类物品,违者一律视为舞弊。凡考试舞弊者,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。
4.考生于上午8:20,下午14:20在考场所属教学楼前排队接受安检,如果携带了违规物品(含手机、书包等)一律自行处理,不得带入教学楼,东西丢失,责任自负。
5.2015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九)》文案中,将国家考试作弊行为列入刑事犯罪,请考生自觉遵循国家法律法规,诚信考试。
6.为了严肃考风、考纪,维护公平的考试环境,将对教育部甑别出的使用特殊答案考生依据教育部33号令以舞弊论处,取消成绩、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并记录档案。
二,监考部分
1.请所有监考老师务必准时参加12月16号下午学院组织的监考老师培训会,了解监考要求,提前做好准备。
2.所有监考老师必须要仔细阅读监考守则和操作规程,在监控过程中必须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监考。
3.所有监考老师必须要在上午8:00准时到达考场办公室,必须要确保准时到位,不要迟到。
4.所有监考老师都不准携带手机等移动通讯和储存设备,如果携带必须要上交考场办公室,需要看时间的请提前准备手表。
5.监考过程中必须要在考试前宣读考场纪律,如果监考发现问题和一些特殊情况,不要私自处理,必须要第一时间报告考务中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