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习生安全承诺书

2015年05月08日 14:47 旅游与国土资源学院 点击:[]

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,加强和规范学生校外实训的管理,确保学生安全、有效的完成实训实习,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,制定本规定。实习学生承诺做到如下:

1、实习期限: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止(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)。

2、由学院统一组织实习,学生必须按指定时间、地点参加完成,未完成或不服从分配者,按学院有关规定,给予处理。

3、实习期间服从学院及实习单位双重领导,严格遵守学校及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。明确实习目的,端正学习态度。

4、学生在实训实习期间,执行全日制学生管理办法。严禁在外租房、留宿在外,严禁擅自离开工作岗位,实习期间出勤情况由实习单位予以记录,对违反考勤纪律的学生,将按《学生手册》规定予以处分。

5、增强安全意识,保障生命财产安全,杜绝安全事故隐患。注意交通安全,不乘坐非法违规车辆;强化饮食安全,防止食物中毒;严禁在外游泳,户外极限等危险活动;讲究文明礼貌、行为举止得体、保持健康心态。

6、学生因病、因事需离开实习单位,应征求带队教师及实习单位批准后,在人事部门办理请假手续,签署安全承诺书,明确归队时间后,留下联系方式,方可离开实习单位。

7、学生应与带队老师及家长保持联系,在变更联系方式后应及时告知带队老师及家长;确保实习期间信息的通畅,由于实习学生个人原因,造成联系不畅通而引起的相关责任由实习生个人负责。

8、实习期间应违反本规定、其他违纪、违法行为或有损学校形象及声誉的,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。

9、实习期间不抽烟、酗酒;不谈恋爱、不打架、骂人等恶性事故;妥善处理好人际关系。

10、自觉完成各项实习任务,尊重领导及同事,定期向带队老师及班主任汇报实习情况;按时完成《实习手册》,实习结束后由实习单位盖章签字后上交各带队老师。

11、学生在实训期间,应定期向带队老师、班主任汇报实训情况,指导老师不定期的检查学生的实训情况,并了解其人身安全情况。

2014年12月15日

班级:               

签名(反面):

 

上一条:实习综合评价表 下一条:旅游与国土资源学院学生实习管理规定

关闭

版权所有:九江学院旅游与地理学院 联系电话:8311117
学校地址:江西省九江市前进东路551号 邮政编码:332005
技术支持:九江学院信息技术中心 Copyright 2012